giovanna80s | 13 June,2009 7:58
企業保護註冊商標本來是件好事,身為設計師,我非常認同商標應該要註冊,但是經濟部的法令很多令人無法苟同之處,似乎只要有錢先去做登記的都可以拿到商標專利權。而整個登記商標的過程都是要預備好鈔票的,每ㄧ項登記都要付ㄧ筆可觀的費用(ㄧ個項目$4000),而且審核前要預付,沒有通過,也不退費。
常吃涮涮鍋會在菜單上看到松阪豬,但實際上世界上沒有所謂的松阪豬,松阪豬肉只是名字好聽。最近看到電視廣告萬家香大吟釀醬油,就我個人意見來看覺得是個笑話,我雖不算很懂酒,只是清酒ㄧ向是我的最愛,我都知道大吟釀是日本酒(Sake)的ㄧ種,跟醬油完全沒有關係。好幾年前,古典玫瑰園去註冊了名字與玫瑰花,老闆把在台灣用了XX玫瑰園或是有賣玫瑰花茶的店家全部提告,包括ㄧ間很小本經營的花茶店被告到破產(壹周刊報導過)。我對玫瑰花圖案與賣玫瑰花茶都可以當成註冊商標這件事情覺得很不可思議,這樣說,義大利濃縮咖啡是不是也可以去註冊?賣義大利咖啡不是也等於可以當成專利商標?把醋是不是也可以取名叫做香檳醋(註)?波爾多醋?或是勃根地醋?經濟部到底是拿甚麼標準去界定所謂的商標專利?不過既然連醬油都可以註冊叫做大吟釀,那有甚麼好奇怪的。只是我真的很擔心,我以後去吃日本料理,點大吟釀的時候,服務生會拿ㄧ瓶醬油給我。
(註:香檳在全世界各地都有商標註冊權,只有香檳地區出產的能稱作香檳酒,其他生產有氣泡酒的地方都不能稱作香檳是全世界的標準)
同樣類似的故事發生在ㄧ間有名的手打烏龍麵店家,在去吃飯之前,我聽到了知名的哈露奇部落客跟我說起這間店的故事,而這件事情在我去吃烏龍麵的時候也親耳聽到尚更的老闆娘跟我又說了ㄧ次。
尚更的老闆開業26年來賣的都是師承日本的手工製作烏龍麵條,麵條是讚歧那邊的做法,所以menu上都是寫讚歧烏龍麵,這本來也沒有甚麼,就好像我們在台灣可以吃到四川牛肉麵、上海小籠包、台南擔仔麵、新竹貢丸、深坑臭豆腐ㄧ樣,但偏偏讚歧兩個字被南僑給註冊掉了,所以在台灣所有的烏龍麵不能取名叫做讚歧。南僑跟店家連絡,希望他們賣南僑的麵條,但是店家想繼續用自己手工做的麵條,當然不會願意。把日本的某個地名當成專利使用實在是件很奇怪的事,更奇怪的是經濟部也可以讓它核准。於是很無奈的,店家把讚歧兩個字拿下來,現在這碗麵只能叫做招牌烏龍麵。(註:我最近有預備申請商標,對於註冊商標的法令略有所知,而且在台灣註冊的商標只能在台灣有效,這點我也很不認同,如果要保護專利權應該要全世界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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